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岗前培训
所聘人员上岗前进行相关的培训工作。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所从事驻矿监督工作,属临时用工,纳入靖边县县级公益性岗位管理。如被聘用人员有更合适的就业机会,可以随时解聘。
(二)聘用人员的管理。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聘用人员的岗前培训等工作,岗前培训及考核合格后,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分配至靖边县级直管煤矿工作,合同期限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所聘人员要严格服从县应急管理局安排,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考核、考勤等相关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考生提供有关信息、资料、证照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确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
(三)本次招聘考试按照笔试+体能测试方式进行,全权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最终结果由第三方机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考试全过程。
靖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靖边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