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校期间受到处分或有不良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聘)用情形的。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按照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公示和聘用
正式聘用前,用人单位及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招聘教师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商议确定。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
五、待遇保障
公开招聘的教师正式聘用后享受本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等所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六、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引进工作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机关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临泽县教育局:0936-5533200
临泽县人社局:0936-5953385
监督电话:临泽县纪委监委机关:0936-12388 5520666
临泽县委编办:0936-5520122
临泽县人社局:0936-5525802
中共临泽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泽县教育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