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应聘人员须加入QQ群484231551,具体通知事宜发布在QQ群,不再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电话通知本人。报名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笔试前2天,对网络报名人员相关证书原件进行现场确认,不参加现场确认的网络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实行百分制,以闭卷形式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教育专业理论知识和能力水平。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考生《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为准。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按缺考对待,面试成绩以零分计入。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考生《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1)音乐、美术教师面试采用基本功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专业基本功。其中音乐满分100分,音乐面试总计时间不得超过11分钟,其中准备2分钟,给定曲目(简谱或五线谱)演唱(3分钟)并用钢琴(或电子琴)演奏(3分钟);自选歌曲演唱(唱词)并演奏(除钢琴和电子琴外,其他乐器自备,3分钟)。美术满分100分,面试总时长35分钟,①速写:根据现场所提供的实物,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幅速写作品,限时10分钟;②色彩创作:根据现场命题进行色彩表现,水彩,水粉、中国画等表现形式均可,限时25分钟。画纸、画架、画板、铅笔或炭笔等作画工具材料自备。
(2)幼儿教师面试采用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音乐、舞蹈、美术三项技能。①音乐:满分100分,其中抽选曲目一首,根据五线谱或简谱演唱并用钢琴(或电子琴)演奏,占60分;自选曲目一首演唱并演奏,占40分。②舞蹈:自选歌曲跳1分钟舞蹈,满分100分。③美术:按照统一命题现场创作简笔画或风景画,画具、材料统一提供,满分100分,时间30分钟。
3.综合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1.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招考名额末位出现并列时,通过加试面试方式确定拟聘人员。
2.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结束后,在县人社局监督下,县教育局成立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考察对象须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籍档案及要求的其他材料。不能提供以上材料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招聘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伪造证件、弄虚作假或证件不全者;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毕业时未如期取得毕业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