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0〕220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为镇中心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镇中心小学音乐教师4名、美术教师6名,镇中心幼儿园教师5名,共15名。
二、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专科阶段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专业须与本次招聘专业一致。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三、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公开招聘面向临泽户籍或临泽生源,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因婚姻关系已经领取结婚证的,一方为临泽户籍或生源地的,另一方户籍在外地的,可以报考。
3.招聘的幼儿教师专业为学前教育及艺术学门类下的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或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音乐教师专业为音乐与舞蹈学类下的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美术教师专业为美术学类下的美术学、绘画、中国画与书法专业。
4.本科生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5日以后出生)。
5.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
7.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在校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者;对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已被选拔到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项目或正在服务期间的人员;法律规定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与要求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现场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2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临泽县教育局201室。
(2)网络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经与县教育局沟通后可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2日(以发送邮件成功时间为准);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统一插入word文件后转化成pdf格式,发送指定邮箱(411343921@qq.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报名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
2.报名要求
(1)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临泽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1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5张(蓝底)。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临泽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就业协议、学业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书(证明)、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1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5张(蓝底)。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
(2)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