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呼伦贝尔满洲里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1-05 20:21:46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1.体检。体检由市卫健委负责,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应成立2人及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招聘单位要形成考察报告,报市卫健委备案。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考察程序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个人档案、就读院校、实习单位或所在社区及公安部门等信息以便考察组考察。应聘人员因档案问题、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在规定时限提供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满洲里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上报市人社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单位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满考核由招聘单位进行。最低服务期5年,同时招聘单位要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注明最低服务年限,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招聘单位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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