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1-05 20:18:28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由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另行通知。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应在体检通知发出后15日内完成。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引进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要求,按照引进岗位需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与引进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进行政治审查。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鄂尔多斯市水利局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应在按引才单位指定的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中共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党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在本次人才引进聘用文件印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引进人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可按规定享受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

  五、其它事宜

  (一)本次引进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鄂尔多斯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监督。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相关证书证件不合格的;

  5.在考查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其它违反招聘有关规定情形的。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办公室:

  0477-8586683

  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鄂尔多斯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

  0477-8586679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鄂尔多斯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诚信承诺书》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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