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同时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具体标准如下:
男子组:
项目 | 标准(30岁含以下) | 标准(31岁含以上)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女子组:
项目 | 标准(30岁含以下) | 标准(31岁含以上) |
10×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发布,并由陕西分中心电话通知本人。
1.材料评议
根据候选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和科研计划书,陕西分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全面的、独立的评估打分,并形成书面评议意见,此环节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科研计划书》应阐述以下内容:拟开展研究工作摘要、拟开展研究内容、拟开展研究项目的背景及国内外现状、研究方案(包括所需理论基础、具体研究路线与方法)、研究内容的创新点和研究预期取得的成果等。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每位候选人30分钟,其中要求候选人准备不超过15分钟的PPT向面试专家组汇报,专家提问15分钟。PPT内容包括:
(1)个人基本情况和前期成果介绍
(2)学术报告(可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科研项目)
(3)研究计划报告,及对撰写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
专家根据候选人汇报情况,按百分制打分。每位候选人的得分为专家打分的平均分。此环节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总成绩当场公布,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并在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体检医院安排为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由陕西分中心通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结论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陕西分中心成立考察组,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经陕西分中心研究同意,省公安厅审核,报省人社厅备案后,通知被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统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联系人:黄欣菁 联系电话:029-88689805)
国家毒品实验室陕西分中心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