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次紧缺人才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网络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六)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纪委监委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砚山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876—3063148。
(八)此通告内容如与上级相关通告内容有冲突的,以上级相关通告为准,未尽事宜由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76-3063236
云南砚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电话:0876-3012668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876-3121014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876-313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