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根据引进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通过查阅本人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和违纪违法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从符合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仍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等环节。同一岗位体检和考察环节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15个工作日内,无故不来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其引进资格。引进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本次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期5年(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5年内不得调往伊金霍洛旗以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
四、待遇
引进人员均为事业编制,签订合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可按规定享受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宜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相关证书证件不合格的;
5.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其他违反引进有关规定情形的。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假借本次公开招考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未尽事宜由伊金霍洛旗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828026
政策咨询电话:0477-8691793
监督电话:0477-8691798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伊金霍洛旗2023年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
伊金霍洛旗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