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尚未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实行网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及未签约证明);
(4)近期免冠小一寸证件照2张(蓝色底板)。
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将在招聘过程中适时进行复审,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所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复印件概不退还。
特别提醒: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否则不予受理。逾期不到者或不能按时提供所需材料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将在招聘过程中适时进行复审,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评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采取自我陈述与答辩的方式进行,公共基础课教师专业测评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专业课教师专业测评采取说课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2024年1月27日07:30-面试结束。
3.面试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分值构成
面试成绩总分值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30分,专业测评70分。
①结构化面试30分:自我陈述10分,答辩20分。
②公共基础课教师专业测评70分:说课70分。
③专业课教师专业测评70分:说课40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30分。
(2)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①公共基础课教师面试成绩=自我陈述(10分)+答辩(20分)+说课(70分);
②专业课教师面试成绩=自我陈述(10分)+答辩(20分)+说课(40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30分)。
自我陈述、答辩、说课、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
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人员的,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按加试后的成绩从高到低的成绩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2号)执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五)考察
考察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文山智慧教育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并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24年毕业生,由招聘学校与其签订就业意向性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不按时提供所需材料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特别提示:本次紧缺岗位招聘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招聘学校及其主管部门、监督部门按《2024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通告》规定和要求组织招聘。
四、重要提示
(一)本通告所附相关文件与通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