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鞍山海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52名)

2023-12-28 11:11:52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为进一步优化海城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海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市直部门、镇街和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5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岗位需求、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252人,其中海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91人,乡镇(街道)招聘121人,医疗机构招聘40人。

  三、招聘方式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6日(含)至2005年12月26日(含)期间出生);

  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26日(含)至2005年12月26日(含)期间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海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考生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6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六)报考“退役军人”岗位,须海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相应证明;

  (七)报考“三支一扶”岗位须两年工作期满并考核合格,获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八)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专门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1年、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和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7、海城地区机关、事业编制人员;

  8、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五、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2023年海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数、岗位简介、专业要求等相关内容可通过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6日9:00报名端口开启,至2024年1月4日17:00报名端口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提交信息

  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2月26日9:00至2024年1月4日17:00登录公开招聘报名平台:

  (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635)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红底、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3、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学历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2月26日9:00至2024年1月5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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