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县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县人社局、县教育体育局、各用人单位专家组成招聘工作组,在报名现场对报考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组织考试
1.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时,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可按不足比例进行面试。
2.面试
(1)面试工作由宁蒗县教体局制定实施方案报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面试内容以高中教师专业知识和能力为主,主要以说课形式进行。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测试组,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
(3)每位考生面试前备课时间为20分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现场确认。
(5)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经审批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5分。达到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的,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6)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指定复检医院,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情况说明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1次。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书面申请为准);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和要求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必须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回避的相关规定;涉及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未尽事宜由宁蒗县教体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按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执行。
(二)未尽事宜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办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宁蒗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0888-5521745
宁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888-5528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