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红河州石屏县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非教师岗位)

2023-12-22 10:47:03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往届毕业生: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均进入考试。考试在审核完考生报名资料后进行,在考试开始后不再接受现场报名。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1.石屏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岗位代码为202401)由招聘单位拟定题目,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题目并用口述的方式回答,着重考察应聘者掌握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口头表达的能力及医学毕业生应掌握的基本操作技能。

  2.石屏县绿化队技术员岗位(岗位代码为202402)采取专业提问方式进行,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思维逻辑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三)成绩计算

  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值为该考生考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考试考核结束后,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其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招聘工作于2024年3月底前完成。

  (五)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成绩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经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在“石屏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征信报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2.体检。体检由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时间和相关事宜在“石屏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通知。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和“石屏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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