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红河州石屏县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非教师岗位)

2023-12-22 10:47:03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石屏县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我县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石屏县卫生健康局、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岗位

  (一)招聘范围对象

  石屏县人民医院:全日制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直接参加国家计划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24年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且具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参加医疗卫生行业招聘医学类岗位的,视为2024年度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成绩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石屏县绿化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除上述招聘对象外,985、211、双一流大学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按校园公开招聘引进。

  招聘引进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招聘引进;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外,其他岗位条件可不受限制。

  (二)招聘岗位

  详见《石屏县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非教师岗位)》(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及以后出生),博士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红河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在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县人大、县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和考官(每个招聘单位5-9名)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现场招聘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组分别赴昆明医科大学(昆明医科大学平政校区)、昆明理工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进行现场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1)石屏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岗位代码为202401)于2024年1月3日在昆明医科大学(昆明医科大学平政校区:平政街39号)组织举行专场招聘并现场组织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3日上午9:00—11:30。

  (2)石屏县绿化队技术员岗位(岗位代码为202402)于2024年1月3日在昆明理工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组织举行专场招聘并现场组织考试。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3日上午9:00—11:30。

  招聘具体时间、地点和岗位以招聘承办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信息为准。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关注昆明医科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发布的校园招聘信息,并在相关院校公示的招聘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报名所需材料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若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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