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还须提供职称资格证原件及任职文件复印件。应聘人员要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绝对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8:00—2023年12月31日18:00。
(四)报名方式:本次人才引进采用网上QQ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QQ邮箱(383944716@qq.com)报名时,报考人员将所有现场资格审查提交资料扫描一个PDF上传,PDF文档以“报考学校+专业+姓名”命名。根据招聘条件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网上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自己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现场报名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庆城县西大街63号)。
(五)资格审查。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人才引进资格审查组,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其相关证件是否符合报名要求,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对于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引进资格。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4日至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庆城县农业农村局304室(庆城县西大街63号)
(六)组织考试。
1.命题采用第三方机构命题。
2.考试①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只进行面试。博士研究生经面试合格直接确定为拟聘人选;硕士研究生根据引进计划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拟引进人员确定后,剩余计划用于引进本科生。本科学历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大于3:1时,进行笔试;同一岗位本科学历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小于等于3:1时,直接进入面试。本科学历应聘人员根据剩余计划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核定,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
(七)签订意向协议。进入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引进人才意向性协议》,应届毕业生同时签订《就业协议》,自愿放弃引进资格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体检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医院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人社局确定后通知。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应试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环节需要递补时采取等额方式进行且只递补一次。
(九)考察。考察工作要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及政治业务素质、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结合查阅审核个人人事(学籍)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并形成书面审查结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十)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已就业人员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关系)证明。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上述证件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