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玉溪市华宁县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医学专业人才公告

2023-12-21 16:55:44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六、其它事宜

  (一)事业单位新招录人员实行一年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医院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的可不赔偿违约金,但需全额退还安家费(不计息)。

  (二)华宁县人民医院发给提前招聘人才安家费,约定服务期限,明确违约责任。

  1.普通高校本科,有毕业证、学位证的,一次性发给安家费2万元(税前)。约定服务期限为10年。

  2.普通高校本科,同时具备: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规培合格证、执业医师证的,一次性发给安家费20万元(税前)。约定服务期限为15年。

  3.研究生,同时具备: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医师规培合格证、执业医师证的,一次性发给安家费30万元(税前)。约定服务期限为15年。第一学历须是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若第一学历不是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的研究生,可执行20万安家费的条款。

  4.在约定的服务期内(含试用期一年)不得调动或报考其他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不满提出辞职的,应一次性付给医院违约金,并全额退还一次安家费(不计息),违约金和一次性安家费的赔偿不得按工作年限递减。

  (三)华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华宁县第二人民医院(盘溪中心卫生院)、华溪卫生院要求:约定服务期限满10年(含试用期一年),在10年内不得调动或报考其他单位;若未满10年服务期限提出辞职,应一次性付给医院违约金,违约金的赔偿不得按工作年限递减。

  (四)华宁县妇幼保健院要求:约定服务期限满8年(含试用期一年,不含入职后规培年限),在8年期间不得调动或报考其他单位;若未满8年服务期限提出辞职,应一次性付给医院违约金,违约金赔偿不得按工作年限递减。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一经查出,招考机关可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或致电招聘单位联系电话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考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五)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六)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华宁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马老师0877-5616814

  华宁县妇幼保健院邢老师0877-5018743

  华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杜老师0877-5012453

  华宁县盘溪中心卫生院张老师0877-5091605

  华宁县华溪卫生院钦老师0877-5081105

  2.监督电话:

  华宁县纪委监委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组0877-5015692

  本公告由华宁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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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华宁县卫健局事业单位2024年提前招聘医学专业人才岗位表

  2.华宁县卫健局事业单位2024年提前招聘医学专业人才报名表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华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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