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玉溪市华宁县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医学专业人才公告

2023-12-21 16:55:44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4.报名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

  ③学习成绩表(学校盖章)

  ④专业证明材料(学校盖章)

  ⑤一张小一寸近期照片

  ⑥报名表(考生自行网上打印填写或现场填写)

  ⑦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证、规培合格证等相关证书。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专业学科设置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培养学科专业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方确认报名资格。如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报考人员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整个招聘期间,报考人员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无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资格审查符合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本次卫健系统提前招聘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方式,从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考核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及专业应用能力。面试拟安排在2024年1-2月,以具体实施为准。后续招聘环节相关事宜通知将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进行通知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参加。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综合40分,专业知识应用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同一岗位因面试成绩并列导致拟聘人数超出计划招聘名额的,按专业知识应用成绩排序,若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三位排序。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面试总成绩公布之日1个半小时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补充协议》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向招聘单位缴纳保证金。不签订《就业补充协议》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的,视为自动弃权,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2024年华宁县卫健系统提前招聘紧缺专业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间待电话通知),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由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健康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供与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的,取消录聘资格,双方所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自行解除。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拟聘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拟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参加非法组织聚会情况、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玉溪人才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

  凡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医学人才的拟聘人员在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任何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原则由2024年华宁县卫健系统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但若至2024年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启动时,单位所缺岗位,则不再递补,一并并入公开招聘计划,实行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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