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1.参加笔试人员请及时登录报名网站,在要求的时间内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8:00至2024年1月12日17:00。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五年内不得报考东辽县事业单位。
4.东辽县此次招聘岗位,均设有最低服务年限,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和附件2。最低服务年限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中进行签订,拒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未按要求上岗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东辽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5.请考生关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四、考试与资格条件复审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100分,本次笔试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和附件2。《通用知识》内容详见附件3。《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考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等。
3.《通用知识》和《教育理论基础知识》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二)笔试加分及年龄放宽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文件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按最高等次加分(不累计),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本人于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9日8:30-16:00携带本人报名表、身份证、退伍证件、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立功受奖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劳动关系一科(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12号)申请审核,联系电话0437-5555812。逾期未申请审核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政策。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东辽县征兵办、东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三)资格条件复审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复审人选,岗位报考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参加复审人选。
2.资格条件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和要求等事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考生。
3.复审时,考生或者委托代理人要严格按照公告和所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例如: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公开招聘岗位(附件2)的考生不需要提供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退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就读学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应提供考生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并由资格复审部门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复审时,必要时可调阅审查考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