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版1寸彩色照片(像素约295×413,格式JPG)。提交相片名称格式为:报考单位+岗位代码+考生姓名。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01)张XX、安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李XX。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填写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提交或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截止时间以考生上传邮箱时间为准。
5.本次考试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6.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用人单位将通过审核考生信息统一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备案,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通过个人邮箱和电话的形式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工作经历审核要求。主要审核在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需经人社部门备案)二者有其一即可。招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3年12月,即到2023年12月(含12月)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以后脱产学习(如全日制研究生)也不作为工作经历时间进行累计。
(四)报名邮箱和咨询电话
1.安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报名邮箱:atxjgswfwzx@163.com;咨询电话:0433-5920017
2.县政府外事办公室
报名邮箱:604079706@qq.com;咨询电话:0433-5821022
3.安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报名邮箱:729409216@qq.com;咨询电话:0433-5823652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招聘单位负责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发放地点和形式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成绩。考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采取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形式。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并列的,取主考官赋分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安图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中共安图县委办公室、安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图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办发〔2019〕17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