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赤峰喀喇沁旗旗直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2023-12-18 17:47:52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九)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赤峰市喀喇沁旗教育局0476-5822236,5823309。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聘用

  1.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幼儿园,出现放弃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列入差额事业编制管理,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在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成功后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及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jyj.chifeng.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聘用人员服务期限5年以上。

  (六)咨询电话

  赤峰市喀喇沁旗教育局咨询电话:0476-5822236。

  喀喇沁旗教育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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