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赤峰市推动高质量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解决幼儿教师编制短缺问题,喀喇沁旗委、政府决定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补充城区幼儿园教师。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中共赤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度赤峰市独立公办幼儿园增加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赤机编发〔2023〕29号和《中共喀喇沁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纪要》喀党机纪字〔2023〕2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幼儿园教师1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符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18日(不含)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对于专业条件,由于专业目录调整导致同一专业的名称或代码改变的不影响报考。具体专业要求:
学前教育本科专业要求:学前教育040106。
学前教育研究生专业要求:学前教育学040105;学前教育045118。
2.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其中,对于普通话水平,要求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3.具有相应种类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赤峰市域内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的人员;
7.传染病、精神病患者及其他不能在幼儿园工作的疾病患者;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于化岩(喀喇沁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张明旭(喀喇沁旗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公务员局局长)
贾兴文(喀喇沁旗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高 辉(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田久军(喀喇沁旗教育局局长)
成 员:孟 浩(喀喇沁旗委组织部党建和人才中心主任)
闫海龙(喀喇沁旗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晓声(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广程(喀喇沁旗教育局副局长)
鲍亚茹(喀喇沁旗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长兼任。
(二)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12月18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ifeng.gov.cn)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ife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