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区卫健局负责初审,区人社局负责复审。复审通过名单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所有报名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提交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于2023年12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如遇不可控因素影响,适当顺延)在甘肃中医药大学五里铺校区教学楼二楼(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进行。
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及“两代表一委员”全程监督。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需笔试,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时,直接面试。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直接面试。
1.命题。聘请行业专家统一命题,并负责审定试题。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基础医学知识。
3.面试。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专家、领导和外聘考官组成,引进单位考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处理问题、岗位适应等方面的能力。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引进人员确定后,剩余计划用于引进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本科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每个岗位引进人数与面试人员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
全日制本科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考察人选。
各岗位引进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拟考察人选。
拟引进岗位出现空缺时,对服从调剂的应聘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调剂。
考试结束后,区卫健局向区人社局提交意向性引进人员名单,区人社局审查并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引进人员确定后,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及政审考察
拟考察人选于2024年7月3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到区卫健局报到(已就业的,须提供《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区卫健局对拟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考察(主要审阅拟引进人员人事(学籍)档案和查询拟引进人员违纪违法、个人征信记录等信息)后,报区人社局复审。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体检
资格复审及政审考察合格者,由区卫健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引进人员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员,由区人社局提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区人社局、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八)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在西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九)备案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向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落实相关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政策待遇
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相应工资标准;西峰区人民医院引进人员优惠政策按本公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