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应聘毕业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委托考察的方式,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其档案进行审核。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气象局网站、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招聘工作过程中,如发现应聘毕业生报名信息不实、提供虚假资料、作弊等不诚信行为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应聘毕业生,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在招聘过程中,因应聘毕业生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出现岗位空缺时,按同岗位应聘毕业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同岗位无可递补人员,可从其他符合条件应聘毕业生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应聘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五)联系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71号
邮编:750002
联系电话:0951-5029804
监督电话:0951-5029848
电子邮箱:nxqxrsc@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网站:http://nx.cma.gov.cn/
附件:
1.宁夏气象部门2024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明细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