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根据学校专职辅导员与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与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年度计划招聘专职辅导员与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共13人,其中专职学生辅导员11人、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1人、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养,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坚持立德树人,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备履行专职辅导员与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执行力强。
4.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二)资格要求
1.专职辅导员资格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2024年毕业且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获相应学位。国内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从国(境)外毕业的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0年12月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4)应具有陕西师范大学主干学科专业背景。
(5)应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民族须为少数民族,熟悉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能够熟练掌握汉语和维吾尔语。
2.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资格要求
(1)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含202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获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从国(境)外毕业的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0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3)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应为心理学相关专业,具备一定的心理教育教学、心理咨询辅导等能力。
应聘上述岗位人员本科专业分类、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3年12月2日,公布招聘岗位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23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12日,应聘人员通过“陕西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向学校提交报名应聘资料。应聘人员填写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包括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可上传院系盖章的《就业推荐报名表》;从国(境)外毕业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各学习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查询功能生成,有效期须为1个月以内)至招聘系统。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在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
简历填写完成后,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学校管理职员招聘、专职辅导员与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招聘工作同期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