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系统提前招聘公告

2023-12-03 10:46:42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

  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复审,无故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供与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的,双方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自行解除。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红塔区人社局、区卫健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首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在5个工作日内可由考生本人提出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考生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违约,履行违约责任。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职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资格条件、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最终形成考察认定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并按照综合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溪人才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红塔区卫健局审核同意后,报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

  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

  (二)一次性生活补助

  符合《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卫生行业急需人才引育暂行办法》人才类别的,在签署聘用协议后,经申报并考核合格的,按人才层次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A至F类人才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10万元、8万元、4万元、2万元(A、B、C、D类按4:4:2的比例分3年发放)。

  A类:省级及以上名医(含退休名医),省内外业界具有影响力的医疗卫生人才。

  B类:三级甲等医院医疗业务骨干并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优秀医疗人才。

  C类: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科室负责人、优秀医学学科人才、紧缺学科专业人才;在本地区和行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并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优秀医疗人才;医学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D类:普通高校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E类:具有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完成三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医学人才;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学人才。

  F类:麻醉学、影像学、口腔医学等紧缺专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医学人才。

  以上所列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具体发放方式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服务时长未达到协议年限离职的需一次性全额退回生活补贴。

  业绩突出或带成果到红塔区工作的,可以享受“一事一议”政策支持。

  八、招聘纪律

  (一)考生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通过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方式取得应聘资格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二)报名后,考生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或致电招聘单位联系电话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综合考核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考生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四)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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