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应笔试而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对开展笔试的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梁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展面试。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事项在将通过“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cqlp.gov.cn/jw/)“公示公告”予以公告,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面试。
1.面试由梁平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梁平区教委组织实施。面试方式为综合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1)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及仪表礼仪等,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教学实战能力,考生应按指定课题备课30分钟后上课10分钟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试讲的教材由面试工作组统一提供。
面试时,结构化面试与试讲采取分段计时、分段评分的方式进行。
2.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cqlp.gov.cn/jw/)“公示公告”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4.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5.凡在进入面试任一环节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何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约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现场张贴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签订协议
根据拟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签约人选。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最终签约对象。
面试考核当天,拟聘用人选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考试考核时间等原因造成签订就业协议书时间有变动的,以现场通知为准),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经确认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其缺额在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做一次性递补。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