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或学位证等颁发日期为准,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等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需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4.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hk.gov.cn/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
(二)工作网站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三)咨询电话
1.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中“咨询电话”一栏。
2.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电话:
吉林省梅河新区党史办公室与地方志编纂办公室0435-4222113
吉林省梅河新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0435-4225951
中共吉林省梅河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党政办0435-4232433
吉林省梅河新区教育局人事科0435-6069672
吉林省梅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435-4303045
中共吉林省梅河新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吉林省梅河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
吉林省梅河新区教育局
吉林省梅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