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详见附件1。
(一)笔试
笔试时间、考点及注意事项请考生关注工作网站(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mhk.gov.cn/jyhpt/rsj/)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规、教学法)和专业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需要进行加试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本公告免笔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约50人左右),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加笔试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依据招聘岗位计划1:3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对审验合格的考生,在工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面试形式详见附件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工作网站。
(三)总成绩计算
教育系统岗位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他岗位考试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及格分数线60分。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由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工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