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梅河口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5号

2023-11-30 09:45:09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9:00至12月8日14: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

  1.吉林省梅河新区党史办公室与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和吉林省梅河新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岗位(岗位序号:1号--5号)报名地点为梅河口市建国路市文体活动中心二楼非公中心会议室;

  2.中共吉林省梅河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岗位(岗位序号:6号--12号)报名地点为中共吉林省梅河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四楼党政办公室(梅河口市建国路2083号);

  3.吉林省梅河新区教育局岗位(岗位序号:13号--27号)报名地点为梅河口市青少年活动中心1楼(梅河口市朝阳路与阳春街交汇处)。

  (四)报名材料:

  1.《2023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5号)》(附件2)2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2.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4.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3年12月份,即到2023年12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审查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教育系统招聘岗位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所需复印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五)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12月7日9:00至12月8日16:00。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现场缴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收费标准:本次考试笔试60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免笔试岗位报名费25元/人。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材料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必要时资格审查员可以调阅考生档案。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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