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情况、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环节要突出政治素质考察,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参与镇赉县域外的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以及遴选,不得转任交流至其它地区。
拟聘用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毕业的,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聘用手续,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镇赉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须及时到公安部门申领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均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国有企业单位正式职工报考时,应主动将报考意向告知本人所在单位,并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因特殊情况需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调整的,以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lzhenlai.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自行放弃的人选,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七)各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2023年镇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化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3.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