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四季度重庆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30 10:18:53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重庆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决定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名额

  本次公民导刊杂志、铜梁区城乡规划设计室、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5个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6名,具体遴选岗位详见《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四季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川渝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岗位具体条件参见附件1。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名前已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期。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该岗位所需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5.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身体素质及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报考范围。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

  (四)工作经历计算。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按“对年对月”计算。

  (五)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7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3)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5)、《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6)进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考生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截止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对照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遴选单位对照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遴选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不得无故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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