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名称为《通用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岗位引进人数设为3人及以上的,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岗位引进人数不高于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岗位引进人数少于3人的,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岗位引进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的依据。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现场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引才公告的条件要求,现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还需出具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准考证;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视为未通过面试,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为保证引才质量,当某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设置的引才人数时,按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人数的70%确定面试通过人数(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计算人数)。
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或学历高者为优先。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请及时关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shu.gov.cn)发布的相关补充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通过面试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取消其拟引进人选资格,视实际情况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由梨树县委组织部、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或资格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引进人选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拟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名单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拟引进人选资格;办理入职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引进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对于被引进人员,应与梨树县签订6年服务期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无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1年;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政策待遇
被引进人才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编制待遇。给予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安家补贴。6年服务期内,对引进的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也需要是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以本人身份在梨树县内购房的,6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房产部门产权证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标准为10万元、博士研究生标准为12万元。
3.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定相应工资待遇。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核定工资待遇。
4.选拔任用。对于引进的硕士、博士人才择优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适时推荐提拔为副乡(科)级领导干部。
5.合同履行。被引进人才要在梨树县服务满6年(含试用期),提前离职的,按照辞退处理,并解除其事业单位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