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工作。体检、考察等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4届公费师范生直签,不占校园招聘计划,由市教育局、县市区和榆林高新区分别负责。
(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2024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非公费师范生)无需在系统注册,不参加笔试,自愿与县市区签订6年及以上就业协议的可直聘引进,不占校园招聘计划。具体程序为:
1.2023年12月2日在陕西师范大学综合类招聘会期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现场报名,向县市区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2.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审合格后进行面试;
3.面试由县市区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由县市区通知,不设面试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4.县市区通知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所提供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考试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笔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联系电话:0912-3529395(榆林市教育局)
附件:榆林市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榆林市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