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注意事项
凡报名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人才公告(7号)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2023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7号).xls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