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庆发〔2017〕3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需求,庆阳市康复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庆阳市康复医院于2022年10月经省委编委审批成立,为正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残联管理,医疗业务接受市卫生健康委指导,按照三级康复医院进行规划建设。医院位于庆阳市西峰区安定东路82号,占地41亩,是庆阳市唯一以康复业务为主、开展全科医疗,并承担国家及省市康复医疗项目和全市康复医疗、康复科研教学任务的公立专科医院。目前建成的一期开放床位200张,二期正在承建中,“十四五”末建成三期并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近5万平方米,计划开放床位800张。一期暂设儿童康复、老年病康复、神经康复、骨关节康复4个住院病区,设成人康复区和儿童康复区、重症监护室、健康管理中心、功能、检验、药剂和影像中心等15个科室,开展老年病、耳鼻喉、眼科、综合内科、外科、中医特色治疗、视力康复、听力语训等业务,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康复医疗服务。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26名(详见附件1《庆阳市康复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等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
4.具有招聘岗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从事本学科(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
5.初级职称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31日后出生),中级职称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31日后出生),高级职称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1972年10月31日后出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为全省有效,基层或企业有效资格不得报考。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
9.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合格及以上等次)。
10.所有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调动(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人员;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在职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岗位查询
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gqingyang.gov.cn/)发布《庆阳市康复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有关政策规定,查阅《庆阳市康复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简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