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玉溪市人民医院提前招聘公告

2023-11-21 16:57:36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四)报名材料

  应聘者提供报名表(详见附件2)、个人简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中以上的所有学历阶段)、职称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相关获奖证书、成绩表等扫描件。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五)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玉溪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小组负责,采用人工审核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于3月10日前在个人邮箱查收面试邀请函并回复面试确认表,如有疑问,可直接与医院联系询问(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77-2036632)。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未经招聘工作小组同意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关于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是紧缺急需人才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面试

  (一)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邀请函。

  (二)面试要求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采取非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采取单独考核方式,不占本次招聘岗位数。

  应聘人员须凭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邀请函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在面试后现场公布并经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15日内,面试结果在玉溪人才网公布,若有疑问,应聘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0877-2036632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三)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情况,采用加试的办法,加试考核内容为临床技能考核(由用工科室组织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临床技能考核),以加试成绩高者排前。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由玉溪市人民医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假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首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可由报考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组织到上一级医疗机构或同级的另一家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应聘人员若因个人时间安排不宜等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可申请毕业后报到再体检,但须承诺:体检不合格者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不视为用人单位违约。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并按照面试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合格和申请延期体检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计划等额初步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递补,按照面试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资格复审

  初步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就业协议中约定。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递补,按照面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应聘人员。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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