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第二批博士岗位招聘公告

2023-11-21 17:02:19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地点:昆明市北京路2238号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科研办公楼

  一楼粮作所123室

  2.资格复审要求

  符合博士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查验审核,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4日9:30—12:00

  地点:昆明市北京路2238号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科研办公楼

  一楼粮作所会议室

  2.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组织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照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符合《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人才工作十条措施》(附件4)相关条件的,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待遇,详情请咨询招聘单位(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

  八、招聘纪律

  (一)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纪委和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纪委全程监督。

  九、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yaas.org.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官方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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