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参加面试人员和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由学校划定最低控制线60分,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实操方式进行,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确认签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在学校官网公布。
七、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确定先后。
八、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体检不合格人员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涂改体检结果等违规行为)的,学校不予聘用。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学校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采取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学校不予聘用。
在面试、体检、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由学校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低于最低控制线者不予递补。
十、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十一、公示
学校将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通过人员须担任满一届班主任。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填报的手机号码有误,或因电话无法接通者,造成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十四、联系方式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李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938—2518025(李老师)
0938—2518028(高老师)
监督电话:0938—25180220938-2518055
学校网址:https://www.gipc.edu.cn/
学校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廿里铺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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