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30日9:00至2023年12月1日16:30。
2.由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以及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3.考生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由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组成的仲裁小组负责裁决。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12月1日16: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4.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的截止时间为12月1日16:3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9:00至12月2日11:00。
2.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登陆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408)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3.收费标准:报考笔试岗位收费60元/人(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免笔试岗位2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jing.gov.cn/)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并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408),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免笔试的考生也需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有关规定
1.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用人单位现场审核。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时所申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
4.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籍查询”获取)。
5.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报名时需上传《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3)。
7.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限制延边州和龙井市户籍条件的,迁入延边州或龙井市户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不包含11月20日)之前。报考限制户籍岗位需提供户口本。
8.党员岗位需提供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的党员登记表,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9.工作经历审核要求。岗位资格条件中标明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需提供2年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另相关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例如:某某单位要求考生提供2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那需要考生提供2年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和单位开具的2年财务工作证明。
10.2023年报考龙井市事业单位的,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