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石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等信息,于笔试当天在笔试地点张贴公布。
(二)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两项。
专业面试为试讲和专业实操(部分岗位设置),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其中,试讲时间为10分钟,专业实操时间以现场公布为准。专业面试的分值为100分,对于专业面试包含试讲和专业实操的岗位,其试讲和专业实操的分值分别为50分。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连贯进行,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于笔试结束后在笔试考点现场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进入面试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约人员名单及体检通知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cqszx.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进行公告。
(四)签订就业协议。
经考试考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请考生备齐相关材料。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名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学历层次、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拟签约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作一次性递补。拟签约人员经签约现场资格核实后,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须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签约完成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需要选择聘用单位的岗位(详见附件1),由体检合格者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即“选岗”。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