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yanbi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结束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一)试用期、服务期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试用期、服务期制度。按相关文件规定约定试用期,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要求,取消其聘用资格。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办理聘用手续
1.报考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
2.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yanbian.gov.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和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监督电话详见附件1。
州人社部门电话:
0433—2879067(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监督举报电话:
0433—2879016(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本次考试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后,未经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2023年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3年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