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备案与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公示组织单位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拟聘用结果备案。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往届毕业生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由市直有关招聘单位或县区人社局与应聘人员签订高校发放的三方协议书,待取得岗位所需证件资格终审合格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应聘人员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社保、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的汉中市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市直招聘单位和各县区人社局,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材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三)市直招聘单位及区县人社局负责解答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初审阶段有关事项,具体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联系方式。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解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本次招聘公告有关规定。
市人社局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0916—2628606。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附件:
1.汉中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2.汉中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