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由滨州市新闻传媒中心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滨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网(https://www.binzhouw.com)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543-81718118171868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8171866、8171879
附件2:2023年滨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附件3:2023年滨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作人员简章报名登记表.docx
滨州市新闻传媒中心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