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同级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考核。无人报名的引进岗位,予以取消。
(二)面试考核
1.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成面试考核组;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的,在同级卫健、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自主组织实施。
2.面试考核组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根据考核评分结果,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
3.面试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作为考察人选。面试结束由用人单位在相关政务服务平台进行面试成绩公示。
4.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各组织单位另行通知。
(三)考察
由同级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成2人及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的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考察方案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制定,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因被取消引进资格、放弃引进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四)体检和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同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体检结束后,由市卫健委、市人社局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档案审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报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拟引进人员名单在陇南市人民政府官网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提交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审批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或备案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2023年12月13日前未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档案的,取消引进资格。
咨询电话:
陇南市卫健委:0939-8870201
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0939-8263015
陇南市卫生学校:0939-8526206
陇南市精神病康复医院:0939-8592266
陇南市妇幼保健院:0939-5918009
武都区:0939-821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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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县:0939-4428193
康县:0939-5121287
附件1:陇南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招聘岗位简表.xls
附件2:陇南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报名表.xls
附件3:陇南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xls
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