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机构出具体检报告。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背景调查
1)背景调查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学习及工作表现、个人征信、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
2)如发现个人情况与岗位条件不符、瞒报谎报个人信息等,则背景调查不合格,取消相应人员应聘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聘用人员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所有。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7:3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