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考比例。招聘对象为博士、高级职称人员的岗位,可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缩减招聘名额,其中属紧缺岗位的,经招聘方按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开考比例可以低于2:1。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对象仅为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或“医学类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不组织公共科目笔试,由招聘方直接组织面试考核。其他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需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的岗位将通过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内容。应组织公共科目笔试的岗位,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科,满分100分。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8),具体科目类型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初定于2023年12月10日(星期日)0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等见《准考证》。《准考证》在报名网站打印,打印时间为12月5日9:00—12月10日10:00。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笔试成绩。
4.应笔试的岗位,进入面试规则。
(1)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紧缺岗位的,经招聘方按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比例。
(二)面试。
除招聘对象仅为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或“医学类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外,其他经统一网上报名后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应聘招聘对象仅为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或“医学类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岗位的,按招聘方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应按要求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招聘方明确的其他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复审时,境内高校2024届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各学期成绩单、学生证及其他佐证材料;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应学历认证的,可提供国内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入学证明、所学专业及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的翻译材料;重庆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还应提交《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9)。资格复审可由招聘方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线上查看佐证材料电子扫描件等方式进行。招聘方应提前通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做好面试准备。
1.面试原则上在12月16日前开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方提前通知。
2.面试采取综合面试或专业面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签字(线下面试),具体方式见附件1、2。面试分值为100分,专业面试时间和综合面试的时间均不少于10分钟。
招聘对象仅为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或“医学类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面试可采取综合面试、专业面试或面谈等方式进行。
3.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有关区县政府(人力社保局)公众信息网、市属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