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认购协议丢失如何解决

2023-11-09 15:10:20阅读:0地区:全国电脑版

房屋认购协议已备案,如果房屋认购协议丢了,当事人可以到房管部门进行复制;如未备案可以到开发商处复制均可。但应当在复印件中加盖公章,以确定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房屋认购协议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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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协议丢了怎么办?

如果是期房

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规法律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如果购买的是现房

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购房协议是购买房产者与房地产之间签署的一份买卖合同,我们都知道买房以后是需要在房产登记所登记的。如果没做登记前丢了合同是比较好办的,只需和开发商重新签订即可。要是登记以后丢了,则需要在报刊登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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