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招聘37人公告

2023-11-09 09:32:30阅读:0地区:北京电脑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是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副部级事业单位。在科学基金工作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党对科学基金事业的领导,深化科学基金改革,履行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增强源头创新能力、夯实科技强国建设根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等职责。作为国家资助基础研究的主渠道,自然科学基金委始终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把握基础研究的战略定位,在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

一、招聘岗位职责

(一)综合与战略规划处一般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协助处领导编制本科学部项目与行政经费的年度预算;

2.协助处领导承担部分科学基金项目的综合管理和资助项目成果的集成;

3.负责科学部信息网络、会议组织及科学部日常运行保障工作;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科学处项目主任岗位职责

1.承担所负责领域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初步审查、组织评审、监督实施、成果管理等工作;

2.组织拟订所负责领域的优先资助领域、学科发展战略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等;

3.承担有关科学基金项目的来访、来函、咨询及接待工作;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科学基金事业,能热心为科学家服务;

(四)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一般工作人员岗位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应聘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具有任职资格并聘任,下同)可放宽至未满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科学处项目主任岗位应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学位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应聘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特别优秀的科研学术业绩的,可将年龄条件放宽至应聘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良好学术背景与科研工作经历,具有相关领域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与工作背景。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并在本领域重要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科研论文、取得过高水平研究成果;项目主任岗位应熟悉本领域的国际前沿与发展趋势,有较强的学术敏感性和学术判断力;

(六)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七)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回避要求;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在此前的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且还在影响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其他要求

详见附件。

四、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请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hr.nsfc.gov.cn)上进行注册,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下载打印并签字后扫描成PDF文件作为附件1上传至招聘系统,同时还需将本-硕-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岗位聘任证书或文件(具有任职资格并聘任)、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提供户口卡及集体户口首页)、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证明材料等文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作为附件2上传至招聘系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应聘材料者视为无效申请。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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