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及其所属单位自主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08 16:54:49阅读:0地区:宁夏电脑版

  (十)公示与录用。

  由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医院网站和院内公示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录用资格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医院向上级部门正式报送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在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或不符合录用条件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2.医院办理招录人员录用手续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社会影响大,要高度重视,严守纪律,严密操作,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对接,切实发挥各部门监督指导作用。

  (二)建立考生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将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小组电话设为举报电话,在考试现场进行公布。

  (三)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命制试题工作必须在全封闭、全监督的情况下进行。考试题本使用完毕后,当天在监督席的监督下密封,不得私自留存、复印或私自传递导致失密、泄密。公开招聘工作相关纸质原始材料及影音资料至少保存1年。

  (四)凡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人员,必须回避。评委和工作人员如有涉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情形的,均应回避,以保证招聘考试的客观公正。

  (五)加强场外监督。设立场外监督员,监督场外考生和工作人员。考生在候考期间不得询问试题和离开候考室,去卫生间必须由候考室工作人员陪同。如发现携带(未事先交给保管员统一保管)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的,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严格落实时间规定。考试现场抽签结束后仍未报到的考生即视同弃权,取消考试资格。

  (七)认真做好考试计核分工作。考生考试最后得分须经监督员签字确认。面试时的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须经面试主评委签字确认后,再送达考生。

  (八)面试考场全部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试评委和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要将通讯工具交由保管员统一保管,确因工作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必须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使用,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其他

  凡涉及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附件:

  1.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3.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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