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汉中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含疾控部门)招聘公告

2023-11-08 17:00:31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三)考试

  采取笔试、实践操作、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和各县区人社局、卫健局组织实施。

  笔试成绩、实践操作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实践操作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实践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2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各县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须安排在二级以上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应聘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表现可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五)资格复审

  由市直招聘单位和县区卫健局、县区人社局将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相关材料报送汉中市卫健委、汉中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可以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情况由市直招聘单位和各县区人社局、卫健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岗位调剂

  对无人报考或有空缺的岗位可以进行调剂,调剂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和各县区人社局、卫健局组织实施。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市直招聘单位、县区人社局向汉中市人社局报送拟聘用结果备案。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招聘的县(区)及县(区)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材料应全面准确、真实有效。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916—262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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